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,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行为,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,现将近年来查处的2起党员领导干部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1、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左家仑村原支部委员、会计陈时云违规为其父亲办理危房改造问题。2012年,陈时云负责左家仑村危房改造工作,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父亲申请危房改造,领取危房改造资金。陈时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2021年12月,陈时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2、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局正科级干部宋剑波违规兼职取酬问题。2011年1月至2017年10月,宋剑波未经组织批准,违规在资阳区某企业兼职(任职)管理人员,并获取报酬。2022年11月,宋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来源:益阳市纪委监委